【黎智英案審訊第23天】陳沛敏稱受黎指示 要多報道商界反修例意見 「嚇壞那些生意佬」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違《港區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案,下午5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繼續傳召從犯證人、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出庭作供。她稱黎智英曾吩咐她將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面的新聞做大,亦曾指示她「繼續做在大陸做生意的香港商人面對的危險,嚇壞那些生意佬讓建制派不敢造次」。

黎智英曾向張劍虹發送一張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面的相片,表示是重大新聞,吩咐他「用呢個新聞做到最大效果」。(網上圖片)
黎智英曾向張劍虹發送一張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面的相片,表示是重大新聞,吩咐他「用呢個新聞做到最大效果」。(網上圖片)

控方繼續展示黎智英及陳沛敏之間的訊息,指黎於 2019 年 3 月 23 日,向陳轉發一張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面的相片,稱要用這個新聞「做到最大效果」。陳表示,她有用上述新聞做到最大效果,「擺喺顯著嘅位置,做篇幅大啲」。

控方其後展示《蘋果》於同月以《彭斯晤陳太關注港人權》作為A1 報道頭條,其中一個標題以紅底白字寫上「學者:高規格接待向京施壓」,配稿題為《主導對華政策 港問題或成中美角力戰》。陳確認這就是她所指的「最大效果」。控方問陳為何當時會選這個新聞為頭版,陳稱「都覺得佢係有新聞價值,當然黎生佢話做大都係一個因素」。

控方又展示《蘋果》於 2019 年 4 月 1 日刊出的《黎智英:倘修例傳媒冇得做》報道,提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昨日也有上街,直言今次修例『慘過 23 條(立法)』,一旦通過香港將連僅有新聞自由也會消失」。控方詢問,為何黎會將《逃犯條例》與 23 條比較,陳指因為黎覺得《逃犯條例》針對政治檢控。

控方再提到文中所指,「黎說:『呢單嘢好緊要㗎大佬,呢單嘢過咗,我哋無得做㗎!傳媒無得做㗎!你話報道大陸新聞,佢(大陸政府)話你揭露國家機密;你批評佢,佢又話你顛覆國家安全,咁就冇㗎嘞,新聞自由?少少都無埋㗎喇』」,陳確認準確記錄黎的發言。法官李運騰詢問如何確保是準確?陳指,「我哋做記者通常做 direct quote,直接引述,會聽返個錄音寫返出嚟」。

黎智英
黎智英

控方又展示《黎智英:倘修例傳媒冇得做》報道刊出後,陳和黎之間的對話。黎稱「沛敏,今日頭條做得好好,只是沒有說做大陸新聞分分鐘被視為揭露國家機密,和批評中國政府文章會被標籤顛覆國家安全等罪名,但很好了,請繼續做在大陸做生意的香港商人面對的危險,嚇壞那些生意佬讓建制派不敢造次。謝謝。黎」

陳回覆:「收到,商界有票,所以政府才稍微讓步,如果他們反對,政府就沒戲唱了」。黎智英再回覆:「對,對付這些怕死鬼可能是我們絕招。謝謝。黎」,其後又稱:「沛敏,你今日文章畫龍點睛,寫得真好。黎」

法官李運騰問,黎在對話中稱「請繼續」是甚麼意思?陳解釋,黎想《蘋果》多報道商界擔心《逃犯條例》、反對條例的意見。李官再問,黎稱「請繼續做在大陸做生意的香港商人面對的危險」,是否一個建議或指示?陳稱「我會視之為一個指示,因為佢唔係『我會建議你們做甚麼』」。至於黎所稱的「怕死鬼」,陳指「我理解係生意人,佢話『嚇壞那些生意佬』」。

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右)與幼子黎順恩聽審後離開法庭。(本刊記者攝)
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右)與幼子黎順恩聽審後離開法庭。(本刊記者攝)

控方提及另一篇在2019年4月刊於《蘋果》專欄「西環集中營」的文章《集結商界專業人士7.1上街》,由名為「季陶」的作家所寫。陳沛敏解釋,「季陶」為一個共享的筆名,背後執筆者可能是《蘋果》政治組不同的同事,「佢哋自己經營,譬如聽到咩gossip(流言蜚語)佢哋自己寫,唔會喺初會、編前會認真討論寫啲乜。」她不會負責該專欄內容,而林文宗則會負責管理專欄。

陳沛敏指她收到黎智英的指示後「應該有」轉達指示予《蘋果日報》實體報紙版的政治版同事,但不肯定有否轉達指示予《蘋果日報》電子版的政治版同事。陳沛敏憶述她曾指示同事「做多啲商界對逃犯條例嘅意見同擔心」,但不確定其指示與政治版選材的因果關係,她亦不知道專欄文章《西環集中營:集結商界 專業人士7.1上街》是由哪一位政治版同事所撰寫。

控方再展示黎智英於WhatsApp向陳沛敏發送一篇「跟司法界前輩談引渡惡法的文章」截圖,陳沛敏表示該文章非新聞,或在副刊出現。由於截圖中沒有顯示文章來自《蘋果》,法官李素蘭問及如何肯定來源為蘋果日報,陳沛敏說「因為佢話『引渡惡法』…呢條法例我哋通常簡稱係咁」,陳沛敏相信只有《蘋果》會如此稱呼。而陳沛敏表示不太記得該文章。

黎智英當時問陳是否可以將該內容「做大」,陳沛敏理解為黎建議可做成新聞,與黎見面時,黎重申返該篇文章「內容好好,應該喺新聞版睇吓點present啲points(表達重點)」,陳沛敏續指黎希望找回文章中的司法界人士訪問,但憶述最後應是找不到該司法界前輩,但陳沛敏有提議把重點「逐日寫,等讀者易消化」。

陳沛敏丈夫鍾沛權亦有到庭旁聽。(本刊記者攝)
陳沛敏丈夫鍾沛權亦有到庭旁聽。(本刊記者攝)

控方其後開始就《蘋果》訪問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提問,指黎於 2019 4 26 日發訊息予陳。陳憶述,當日黎於清晨時候發了數十個訊息給她,她起床閱讀訊息後,即時與羅偉光聯絡,得知「佢哋 digital(電子版)嗰邊已經處理緊」,準備上載電子平台。她稍後回公司再處理紙版,最終報道成為翌日頭條新聞。而張劍虹當時身處台灣,與《台蘋》同事訪問林榮基。

她解釋,除了本身報道有新聞價值外,提供相片的相關人士亦提供條件,因為這相片為「獨家相」,要求《蘋果》把報道放在頭版,才願意提供照片。她指張劍虹亦十分緊張新聞,當時立即協助採訪林榮基及撰寫報道,故決定把報道放在頭版。

陳沛敏在作供期間多次提到「可能」的字眼,李運騰法官提醒她要小心用字,指只需要講出她的認知,不需要猜測。

正被還押的陳沛敏,身穿與上星期同樣的衣,並佩戴白色口罩,早上在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出庭。陳沛敏的丈夫、《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繼續有到庭旁聽,坐在公眾席的第一排。

影片由天機HKWISDOM提供:
https://youtu.be/et-gltW9Ysg

最新文章